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5年部门
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的说明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内财库﹝2016﹞1133号)要求,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将2015年有关决算情况说明如下:
一、主要职能
(一)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代表残疾人利益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(二)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,履行义务,发扬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精神,为社会作贡献。
(三)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(四)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就业、扶贫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用品用具供应工作;就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;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(五)配合有关部门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计划。
(六)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(七)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。
(八)承办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单位构成
残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,内设办公室、组联部、教就部、宣文部、康复部、基金部、维权部和机关党委8个职能部(室)。下设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、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、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和自治区残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个准处级事业单位。
三、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
2015年自治区财政年初核定并批复收入预算12768.84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3726万元,其他收入9042.84万元。当年实际收入11301.99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5902.26万元,完成预算的158.41%,其他收入3060.07万元。当年实际支出9112.38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支出6027.83万元,完成实际收入的102.13%。
四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
2015年与上年相比变动较小。
五、“三公”经费决算说明
2015年因公出国(境)费5.29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.21万元,公务接待费8.2万元。因公出国(境)费比上年增加4.52万元,因公出国(境)团组数比上年增加1个,因公出国(境)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,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团参加国际技能竞赛选手出国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.38万元,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相同。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9.14万元,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10批94人。一年来,我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,三公经费总额比上年减少11.38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
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.1万元,与上年持平。
七、国有资产情况
国有资产主要是车辆15辆,与上年一致。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